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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科A: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5-2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1 年 5 月 25 日)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    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业人士。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担任董事
                                    的职工代表须为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
                                    职工,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入董事会。

第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     第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    换;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选举或更换。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满,可连选连任。……                起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大
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    会通过之日起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