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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09年10月)2009-10-3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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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外界报道、传送或

    以其他方式向外界泄露公司内幕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

    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

    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公司对证券监管机构、新闻媒体及股东的接

    待、咨询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公司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资产的决定;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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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增资的计划,以及公司的其他再融资计划计划;

    (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要影响;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发

    生较大变化,以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其他重大变化;

    (六)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七)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八)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九)公司的董事长,1/3 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十二)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三)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活动;

    (十四)任一股东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

    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

    偿责任;

    (十六)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

    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

    制措施;

    (十七)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

    (十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十九)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认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其他事

    项。

    第三章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

    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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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认定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的其他人

    员。

    第四章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第十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

    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和

    内幕信息的内容。其中,属于公司涉及并购重组、发行证券、收购、合并、分立、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 个交易日内,将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的姓名、

    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帐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

    知悉的时间等。

    第十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并于5 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秘书处备案。董事会秘书处有权要求内幕

    信息知情人提供或补充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秘书

    应在得知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对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3

    年以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分)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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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已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遇到可能是因为内幕信息泄露导致的股价异动时,公司应在三日内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第五章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及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

    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之前,应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内

    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第十八条 有机会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第十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讨论涉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应当披露的信息依

    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出现交易异常情

    况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

    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和支配地位要求公

    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须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

    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取得其对相关信

    息保密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对外泄露公司内幕信息,或利

    用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

    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追究其

    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

    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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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施行之日后颁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按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公司应及时修正本制度,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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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公司简称: 代码: 内幕信息事项(注1): 报备时间:

    序

    号

    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称

    (个人填姓

    名)

    内幕信息知

    情人企业代

    码(自然人

    身份证号

    码)

    内幕信息

    知情人证

    券帐户

    内幕信息

    知情人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知悉内幕

    信息的时

    间

    内幕信息

    所处的阶

    段

    内幕信息

    获取渠道

    信息公开

    披露时间

    注2 注3 注4

    注1: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就涉及

    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该分别保送备案。

    注2: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的,要填写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

    购人、交易对手等;是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等。

    注3: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签订合同、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

    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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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4:填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如统计法、

    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的规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的制度性安排或是电子邮件等非正式要求。应列明该依据名称、颁布单位以及具体使用的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