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4-29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6-01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7 日-2015 年 4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 15:00 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8 楼 A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建国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42,884,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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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42,884,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5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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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表
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42,884,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英革、马飞。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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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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