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现对对 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二)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三)公司没有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目前存在的应收关联方 款项绝大部分为较早年度对下属公司投资借款所形成的。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 独立董事签名:刘全民 宋博通 章顺文 2016 年 8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