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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1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11 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8 楼 A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建国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645,918,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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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股份的 63.84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3,396,26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59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522,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93%。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03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000 股,占公司
外资股股份总数 0.0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
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1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3,034,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12,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5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522,2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93%。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03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000 股,占公司
外资股股份总数 0.0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
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1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
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685,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0%;反对
2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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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309%;反对 2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6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陈英革。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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