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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7-03-30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2016 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的范围已全面覆盖公司本部及所
属企业,并按照重要性原则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内
控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公司治理规范、管理有效、风险可控,全
体股东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对 201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6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19,296,596.91 元,2016 年度实现
净利润 185,708,268.88 元,扣除 10%法定盈余公积 18,570,826.89 元后,可供
分配利润为 286,434,038.90 元。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在进行之中,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未来发展,对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精神,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审阅并核查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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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情况及相关材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标准的无保
留意见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
期对外担保发生情况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违
规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




刘全民____________      宋博通_________ ____   章顺文___ __________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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