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9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2018 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的范围已全面覆盖公司本部及所
属企业,并按照重要性原则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内
控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公司治理规范、管理有效、风险可控,全
体股东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对 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现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和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精神,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审阅并核查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情况及相关材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标准的无保
留意见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
期对外担保发生情况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违
规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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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控措施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
宋博通_________ ____ 章顺文___ __________ 康晓岳____________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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