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06-1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会议议案材料和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
为: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
选举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
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
宋博通_________ ____ 章顺文___ __________ 康晓岳____________
2020 年 6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