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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
完善法人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监
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
内容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3 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戴先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参会监事 5 人。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的《中国证
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06)。
    (二)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4 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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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议案》,参会监事 4 人,监
事李雨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托监事任伟代为
表决。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的《中国证
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17)。
    (三)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5 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参
会监事 4 人,监事李雨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
托监事任伟代为表决。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中国证
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35)。
    (四)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6 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参会
监事 5 人。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的《中国证
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63)。
    (五)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7 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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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监事 5 人,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的《中国
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78)。
       (六)2020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8 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
案》,参会监事 5 人。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的《中国证
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84)。
       (七)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39 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参会监事 5
人。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的《中国
证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89)。
       (八)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40 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莲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参会监事 5 人。会议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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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的《中国证
券报》、《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0-098)。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各次董
事会现场会议,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党委会、
总经理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
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
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履职
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合规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
对公司经营和风险情况进行了监控,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
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内控制度和审计监督机制较为健全,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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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2、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报告期内,无新增担保事项。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内部控
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覆盖了本部及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
事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
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保障,《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
案登记,并签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
露。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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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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