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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4 点 45 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8 楼 A 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刘征宇董事长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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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20,006,81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9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05,8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9,500,9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276%。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64,626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8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7,586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17,04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680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20,006,81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9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05,8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9,500,9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276%。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64,626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8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7,586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17,04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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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有
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2,884,2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55%,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67,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6%;反对
3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6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67,1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6%;反对
3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6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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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仇浩。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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