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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8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现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的说明及意见

    经审阅并核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四、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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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完善,能有效管控投资风险。在不影响资金流动性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权管理层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


    康晓岳                何祚文                米旭明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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