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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房A: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2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 A、深深房 B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上午在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文利
女士、孙明辉先生,独立董事康晓岳先生、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以通讯方式表
决。公司总经理(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唐小平先生主持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唐小平先生、邓康诚先生、汪健飞先生、张满
华先生和孙明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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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大
会选举决定,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为确保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和治理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康晓岳先生、
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由
于康晓岳先生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康晓岳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大会
选举决定,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且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和治理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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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股东大会召开的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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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唐小平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职业指导师、高级房地产策划师。曾任深圳市长城
润达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财务运营管理部
部长兼深圳市外事服务中心执行董事,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唐小平先生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
    唐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邓康诚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邓康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邓康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汪健飞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
长,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除此之
外,汪健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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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汪健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满华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与
风险管理部部长。兼任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及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张满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满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孙明辉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经济学硕士,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主
管,财务部(结算中心)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
部长(主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深港科技创
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深圳市纺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赤湾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及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孙明辉先生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孙明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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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康晓岳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
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西省司法厅科员,深圳法制报社记者、编辑、专刊部主
任,广东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
人;现任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康晓岳先
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康晓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祚文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副教授,证券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长沙
理工大学(原长沙电力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校纪委委员,深圳华
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现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分所负责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财政部内部控
制标准委员会(一、二、四届)咨询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调查委员
会主任,深圳市社会组织纪委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副书记兼纪
委书记等;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分所党总支书记,
深圳市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易瑞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主要社会职务有:深圳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委,深圳大学校外硕
士导师,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中
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资本市场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发改委、
深圳市科创委、深圳市广电文化旅游体育局、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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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何祚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何祚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米旭明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深圳大学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访
问学者;现任深圳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担任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米旭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米旭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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