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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09-10-27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09-59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深泰

    股票代码:0000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头第五工业区“泰丰电子城”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头第五工业区“泰丰电

    子城”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 年11 月18 日出具的《刑事

    裁定书》[(2003)高刑终字第120 号],裁定冻结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

    司购买的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

    司)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50 万元股份(该股

    份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4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泰丰电子公司:指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ST 深泰: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司:指祥荣拍卖有限公司

    本次竞买:指在祥荣拍卖有限公司于2009 年9 月15 日组织的对泰丰

    电子公司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0,500,000

    股的拍卖中,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润江

    公司”)参加并最终竞买到该部分股权的事项

    30,500,000 股:指2000 年10 月,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国投公司”)与泰丰电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转

    让其所持有的*ST 深泰法人股 57,560,789 股。该股份因未办理过户

    手续,登记在深国投名下。因本公司债务问题,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

    民法院拍卖了其中的600 万股,该事宜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2008 年5 月5 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霍海音贪污、

    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据案,被北京一中院查封冻结并拍卖了

    30,500,000 股,目前尚余21,060,789 股

    本报告书: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头第五工

    业区“泰丰电子城”

    3、法定代表人:李家源

    4、注册资本:1.5 亿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8434

    6、企业类型:合资经营(港资)

    7、经营范围:生产电话机、电话传真机、无线电话、寻呼机、

    对讲机,及与上述产品有关的电子、通讯器材,生产经营鼠标器、遥

    杆器等计算机配件(涉及出口许可证管理者除外)。销售自产品。在

    北京、哈尔宾、天津、太原市设立办事处。在广州、杭州、沈阳、长

    沙、西安、武汉、郑州、无锡、青岛、大连、合肥、成都、南宁、云

    南、贵阳、石家庄、沈阳市、新疆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加:生产

    经营大容量光、磁盘存储器、片式电阻器、片式电容器。生产经营塑

    胶配件,增营产品70%外销。其中无线电话100%外销。生产经营电

    子教育学习机及配件。生产经营电脑网络传输设备。

    8、经营期限:自1989 年1 月25 日起至2019 年1 月16 日止

    9、股东

    股东(1):香港太平洋国际贸易公司,其他机构。

    股东(2):深圳市昊鹏投资有限公司,本地企业。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住权

    李家源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无

    蔡锡民 男

    董事/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中国台

    湾

    台湾地区居住权

    邵 华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无

    赵伯宁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无

    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7

    第三节 减少持股目的

    本公司减少的*ST 深泰30,500,000 股,占*ST 深泰总股本的

    8.52%,该股份因未办理过户手续,目前仍登记在深国投名下,后因

    霍海音贪污、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据案,被北京一中院查封冻

    结。

    本次拍卖是法院执行该案件所采取的措施。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0 年10 月,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投

    公司”)与泰丰电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其所持有的*ST

    深泰法人股 57,560,789 股。该股份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本公司

    债务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了其中的

    600 万股,该事宜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8

    年5 月5 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此后到本次拍卖前,本公司持有仍

    记名在深国投公司名下的*ST 深泰51,560,789 股的股份,另

    21,060,789 股的股份因本公司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

    因北京中关村信用社霍海音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

    年11 月18 日作出《刑事裁定书》[(2003)高刑终字第120 号],裁定

    冻结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更名为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50 万元股份(该股份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北京一中院裁定拍卖的*ST 深泰股份为30,500,000 股,占

    *ST 深泰总股本的8.52%。

    二、本次拍卖的主要内容

    1、裁决的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最终裁定的日期

    2009 年10 月13 日

    3、拍卖机构名称

    祥荣拍卖有限公司

    4、拍卖时间

    2009 年9 月15 日

    5、拍卖地点

    祥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

    6、拍卖案由、结果及法院裁定书主要内容9

    拍卖公司受北京一中院的委托,于2009 年9 月15 日在祥荣拍卖

    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本公司拥有的深圳市深信泰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30,500,000 股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登记在深圳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重庆润江公司在拍卖会以人民币

    112,000,000 元竞得,并签订了《成交确认合同》,付清了全部成交

    价款。

    北京一中院于2009 年10 月13 日下达了(2007)一中执字0039-1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解除对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深信泰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0,500,000 股股权的查封;

    (2)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0,500,000 股股权过户给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所有。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重庆润江公司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三、本次被拍卖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被拍卖的30,500,000 股为限售流通股,其中3,050,000 股

    将于2010 年7 月14 日方可上市流通,其余27,450,000 股将于2011

    年7 月14 日方可上市流通。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 深泰挂

    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执字第00391-14 号

    执行裁定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李家源

    (签字)

    日期: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宝

    民一路102 号

    股票简称 *ST深泰 股票代码 0000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西南

    头第五工业区“泰丰电子城”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51,560,789 股

    持股比例:14.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变动数量:30,500,000 股

    本次变动比例:8.52%

    股份余额:21,060,789 股

    股份余额比例:5.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家源12

    日期: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