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09-11-04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09-6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11 月3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234 号《民事裁
定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
现将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与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部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该案件相关情况已刊登在2005 年年报、2006 年中报、2006 年年报、2007 年中报、2007
年年报、2008 年中报、2008 年年报、2009 年中报、2009 年2 月14 日的临时公告。
二、进展情况
执行过程中,该案依法轮候查封了西部公司名下的、位于宝安区西乡镇宗地编号为
A120-0088 号土地使用权,并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但经过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
2009 年4 月8 日,市政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西部公司名下的上述A120-0088
号土地使用权进行抵债处理。
深圳中院认为,因上述土地使用权未能拍卖变现,市政公司以该土地使用权抵偿被执行
人的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深圳中院作出(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234 号《民事
判决书》,裁定如下:
1、解除对西部公司名下的,位于宝安区西乡镇广深公路旁侧、宗地编号为A120-0088
号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2、将西部公司名下的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作价人民币8,049,696.77 元抵偿给市政公司
所有。
三、本次公告事项初步预计将增加公司本年利润400 万元左右。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深圳中院(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234 号《民事判决书》。
除上述诉讼事项之外,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