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破产重整进展公告2009-12-30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09-75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重整进展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09 年11 月2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09)深
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09 年11 月20 日起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泰丰公司”)进行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为深信泰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告编号:2009-66 号)。
根据深圳中院于2009 年11 月24 日在《人民法院报》、《深圳特区报》刊登的公告,
深信泰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 年1 月5 日上午9:30 分召开,会议地点为深圳
中院第一审判庭。
深信泰丰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至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09 年12 月24 日),共
有27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折合人民币约为133416 万元。管理人
将对已申报债权进行审查后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查无异议的债权,再申请
法院予以裁定确认。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深信泰丰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
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深信泰丰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深信泰丰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