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诉讼进展公告2010-01-15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10-06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0 年1 月15 日,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公司(下称“深信泰丰公司”)收到
下属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西部公司”)转来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称“深圳中院”)的(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234 号《结案通知书》。根据《公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结案通知书》中涉
及的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下称“市政公司”)与西部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的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相关情况深信泰丰公司已刊登于2005 年年报、2006 年中报、2006 年年报、2007
年中报、2007 年年报、2008 年中报、2008 年年报、2009 年中报、2009 年2 月14 日、2009
年11 月5 日的临时公告。
二、《结案通知书》主要内容
因被执行人西部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市政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
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依法轮候查封了西部公司名下的、位于宝安区西乡镇宗地
编号为A120-0017、A120-0018、A120-0019、A120-0088、A120-0098 号的土地使用权,并
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但经过三次公开拍卖,上述土
地使用权均流拍。
2009 年4 月8 日,市政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将宗地编号为A120-0088 号的土地使用权
抵偿西部公司欠款。
2009 年9 月25 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将上述土地使用权按照第三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
8,049,696.77 元抵偿给市政公司。
深圳中院认为,该案执行依据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市政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
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第108 条第(1)项的规定,深圳中院作出通知如下:
深圳仲裁委员会[2005]深仲裁字第857 号裁决书执行完毕,该案予以结案。
三、经管理人向深信泰丰公司了解,上述诉讼事项初步预计将增加深信泰丰公司2009
年度利润约400 万元。
四、备查文件:深圳中院(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234 号《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