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泰:破产重整进展公告2010-01-20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10-09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重整进展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09 年11 月2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09)深中
法民七重整字第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09 年11 月20 日起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泰丰公司”)进行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为深信泰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告编号:2009-6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将继续开展资产评估、方案设
计等其他与深信泰丰公司破产重整相关的工作。同时,深信泰丰公司四家下属公司深圳市华
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案的相关工作也已展开。
另,经核对发现,2010 年1 月20 日管理人发布的《下属公司重整公告》中深圳市宝安
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联系电话有误,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
下: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联系电话应为:0755-86186161;深圳市泰丰科
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联系电话应为:0755-86186162。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管理人深
表歉意。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深信泰丰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深信泰丰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深信泰丰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