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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泰:管理人关于债权确认事项的公告2010-03-3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10-29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权确认事项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0 年3 月30 日,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信泰丰公司”)

    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的(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3 号、(2010)

    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 号、2-2 号、3-2 号、4-3 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依照深信泰

    丰公司管理人及深信泰丰下属四家子公司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华宝饲

    料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宝实业公司”)管理人、深圳市

    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丰科技公司”)管理人、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下

    称“西部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认为深信泰丰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管理人提请深圳中院

    对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进行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作出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3 号《民事裁定书》

    深信泰丰公司确认债权人数共计26 家,确认债权29 笔,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265,300,068.49 元,均为普通债权。

    二、(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 号《民事裁定书》

    华宝饲料公司确认税款债权人共1 家1 笔,确认税款金额为人民币2,076,566.65 元;

    确认普通债权人数共计16 家,确认普通债权18 笔,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86,273,905.85 元。

    三、(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2-2 号《民事裁定书》

    华宝实业公司确认债权人数共计8 家,确认债权8 笔,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33,722,914.52 元,均为普通债权。

    四、(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3-2 号《民事裁定书》

    泰丰科技公司确认债权人数共计62 家,确认债权62 笔,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45,763,411.27 元,均为普通债权。

    五、(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4-3 号《民事裁定书》

    西部公司确认债权人数共计20 家,确认债权21 笔,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05,403,063.01 元,均为普通债权。

    备查文件:深圳中院(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3 号、(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

    第1-2 号、2-2 号、3-2 号、4-3 号《民事裁定书》。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的债权等,管理人将审查后补充制作债权表提交债权

    人会议核查及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