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深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2010-08-05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10-5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708,699 股,占总股本比例4.1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 年8 月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2008 年公司以原有可流通股本84,658,866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 股转增5.5321 股的股份,上述对价

    水平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3.5 股,公司总股本由

    转增前的311,139,400 股增加至357,973,531 股。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2008 年7

    月14 日,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告刊登于2008 年7 月10 日,公告编号:

    2008-49 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8 年3 月28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公告刊登于2008 年3 月29 日,公告编号:2008-19 号)。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8 年7 月10 日,公司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确定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 年7 月11 日。2008 年7 月14 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ST

    深泰”变更为“ST 深泰”,股票代码“000034”保持不变(公告刊登于2008 年7 月10 日,

    公告编号:2008-49 号)。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履行情况

    1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承诺义务。

    2、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即2008 年7 月14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在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

    7,897,886 股;在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

    7,897,886 股;三十六个月期满后,全部股份上市流通。

    未有违反承诺情形,

    2009 年7 月28 日第

    一次解除限售股数

    7,897,886 股上市流

    通。

    2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承诺义务。

    2、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即2008年7月14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在十二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3,216,410

    股;在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3,216,410股;

    三十六个月期满后,全部股份上市流通。

    未有违反承诺情形,

    2009 年7 月28 日第

    一次解除限售股数

    3,216,410 股上市流

    通。2

    3

    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时

    限售股东的承诺义务。

    2、2009 年10 月26 日,在《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竞买华润深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30,500,000 股中3,050,000 股将于2010 年7 月14

    日方可上市流通,其余27,450,000 股将于2011 年7 月14 日方可上市

    流通。

    未有违反承诺情形。

    4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时

    限售股东的承诺义务。

    2、严格遵守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 年10 月26 日,在

    《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未有违反承诺情形。

    注:1、在股改后,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华润深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2009 年10 月13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7)一中执字第0039-14

    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1)解除对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深

    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30,500,000 股股权的查封;(2)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在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30,500,000 股股权过户给重庆润江

    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润江”)所有。上述30,500,000 股股权已过户至重庆润

    江名下。2009 年10 月26 日,在《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重庆润江承诺上述30,500,000

    股中3,050,000 股将于2010 年7 月14 日方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份过户后至2009 年12 月11 日公司股票因重整事宜停牌时,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限公司(下称“深国投”)仍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060,789 股。

    3、深国投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7,901,671 股,占总股本的5.00%。2009 年7

    月28 日,公司进行第一次股份解除限售工作时,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全部被法院查封。有

    鉴于此,深国投第一次未委托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深国投可解

    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84,953 股,因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查封事项仍未解决,深国投也未

    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事宜,故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包括该部

    分。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 年8 月9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4,708,69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

    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

    (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限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无限售股份

    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

    冻结的股份

    数量(股)

    1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71,198,885 6,713,204 3.96% 3.56% 1.88% 10,000,000

    2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28,995,708 2,733,949 1.61% 1.45% 0.76% -3

    3

    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 25,925,000 2,592,500 1.53% 1.38% 0.72% -

    4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5,415,516 2,669,046 1.58% 1.42% 0.75% -

    注: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止2010 年7 月14 日的《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明细表》,控股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下称“希格玛”)所持有的本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有10,000,000 股为司法冻结股份。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9,443,303 47.33% -14,708,699 154,734,604 43.23%

    1、国家持股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46,897,379 13.10% -2,733,949 44,163,430 12.34%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22,539,401 34.23% -11,974,750 110,564,651 30.89%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00%

    5、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00%

    7、内部职工股 0 0 0 0 0.00%

    8、高管股份 6523 0.00% 0 6523 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8,530,228 52.67% 14,708,699 203,238,927 56.77%

    1.人民币普通股 188,530,228 52.67% 14,708,699 203,238,927 56.7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357,973,531 100% 0 357,973,531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

    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

    未解限股份情况

    序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

    称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数量(股)

    占总本

    比例(%)

    股份数量

    变化沿革

    1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

    司

    91,661,280 25.61% 7,897,886 2.21% 71,198,885 19.88%

    执行重整计

    划,见注。

    2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37,329,007 10.43% 3,216,410 0.89% 28,995,708 8.09%

    执行重整计

    划,见注。

    3

    重庆润江基础设施

    投资有限公司

    0 0.00% 0 0.00% 25,925,000 7.24%

    司法裁定及

    执行重整计

    划,见注。4

    4 深圳市深信泰丰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

    0 0.00% 0 0.00% 25,415,516 7.09%

    执行重整计

    划,见注。

    合计 128,990,287 36.04% 11,114,296 3.10% 151,535,109 22.42% -

    注:2010 年4 月3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4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本公司重整程序。

    按照重整计划,截至2009 年12 月10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无偿

    让渡15%的限售流通股股票,全体流通股股东各自无偿让渡所持有的10%的流通股股票。

    该等股票将用于支付本公司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普通债权、保全主要子公司经营性资

    产。

    为此,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希格玛让渡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12,564,509 股,其中

    1,184,682 股于2010 年7 月14 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

    称“宝投”)让渡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5,116,889 股,其中485,461 股于2010 年7 月14 日达

    到解除限售条件;重庆润江让渡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4,575,000 股,其中457,500 股于2010

    年7 月14 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深国投让渡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3,159,118 股,其中544,403

    股于2010 年7 月14 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四家股东让渡的限售流通股共计25,415,516 股,

    其中2,669,046 股于2010 年7 月14 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2010 年7 月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相关确认文件,

    本公司股东让渡的股份已过户至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

    人”)名下。管理人承诺将继续履行原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和其他条件下作

    出的各项承诺。

    经过上述变化,目前,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希格玛持有本公司78,306,968 股,占总股本的21.88%,其中71,198,885 股为限售

    流通股;

    (2)宝投持有本公司28,995,708 股,占总股本的8.10%,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3)重庆润江持有本公司25,925,000 股,占总股本的7.24%,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4)深国投持有本公司17,901,671 股,占总股本的5.00%,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5)本公司管理人持有本公司44,262,285 股,占总股本的12.36%,其中25,415,516 股

    为限售流通股,18,846,769 股为流通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1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7,897,886 2.21% 2009 年7 月28 日

    2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216,410 0.89% 2009 年7 月28 日

    3 上海美佳商贸有限公司 12,445,576 3.48% 2009 年7 月28 日

    4 上海灵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445,576 3.48% 2009 年7 月28 日

    5 张爱花 6,000,000 1.68% 2009 年7 月28 日

    6 杨跃峰 3,000,000 0.84% 2009 年7 月28 日5

    7 深圳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0.69% 2009 年7 月28 日

    8 杨伯晨 1,628,306 0.46% 2009 年7 月28 日

    9 王明钢 1,500,000 0.42% 2009 年7 月28 日

    10 张丽程 1,000,000 0.28% 2009 年7 月28 日

    11 云南万龙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0.28% 2009 年7 月28 日

    12 谢雯 1,000,000 0.28% 2009 年7 月28 日

    13 郝琳 1,000,000 0.28% 2009 年7 月28 日

    14 上海浦东任辰贸易有限公司 540,000 0.15% 2009 年7 月28 日

    15 上海超人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0.14% 2009 年7 月28 日

    16 上海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0,000 0.10% 2009 年7 月28 日

    17 马久玲 310,000 0.08% 2009 年7 月28 日

    18 上海敏雄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 0.08% 2009 年7 月28 日

    19 深圳市富致嘉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0.06% 2009 年7 月28 日

    20 上海亿阳电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000 0.03% 2009 年7 月28 日

    21 海南明欣工贸有限公司 100,000 0.03% 2009 年7 月28 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限售流通

    股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解除限售的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本次限售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

    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否;

    本次解除限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无限售流通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108,083 股,本次解除限售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

    量为13,821,2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因此不会存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依照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处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

    .. 是 √否;6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

    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

    件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