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深泰: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2011-02-27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监会恢复新股发行工作以来,公司董事会考虑到新股申购属于低风
险的投资,要求公司利用运营过程中资金的短暂空置,进行新股申购业务,以提
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严格控制证券投资风险,公司规
定证券投资方式仅为参与国内 A 股的新股申购,并将中签股票原则上于上市首日
出售,不进行其他类型的股票投资,更不得开展衍生品投资。
    2010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利用生产空闲的自有资金参与国内 A 股市场投资
风险较低的新股申购业务,对于中签的股票原则上在上市首日予以出售。在证券
投资过程中,公司能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 4 号-对外投资》和《从事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
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包括严格控制资金投入规模、执行联合控
制制度、投资业务执行和记录岗位分离、资产必须登记在公司名下、稽核部不定
期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审计等关键内控措施。上述措施的有效执行规范了公司证
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了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增值。
     2010 年下半年,因资金紧张,公司暂停了新股申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证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410,840.00 元,
累计获得证券投资收益人民币 70,032.81 元。公司通过各种途径挤出资金审慎地
进行短期证券投资,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创造了更多的投资回
报,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
证券品种,未有参股上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上市金融
企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听取证
券投资小组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汇报。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