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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泰: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2011-03-30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11-07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停牌 1 天,于 2011 年 4 月 1 日复牌;
    2、本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将由“ST 深泰”
变更为“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二、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警示处理的情况
    鉴于本公司 2007 年、200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9 年 4 月
29 日对本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 深泰”变更为“*ST
深泰”(公告编号:2009-28)。
    2009 年 11 月 1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案
件,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第 6 款的规定,公司股票需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告编号:2009-64)。
    三、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2010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披露了 2009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本公司 2009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40.36 万元;2010 年 4 月 30 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本公司重
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公告编号:2010-40)。2010 年 8 月 30 日深圳中院裁定本公司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公告编号:2010-58)。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9 条、第 13.2.13 条的规定,
本公司符合条件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另外,经审计,本公司 2009 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0,933.95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7.53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
第 13.3.1 条的第 1、3 款的规定,本公司仍存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0 年 9 月 14 日起对公司股
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告编号:2010-62)。
    四、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2011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披露了 201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本公司 2010 年底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605.71 万元;201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814.2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55.27 万元;201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216.28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1,105.80 万元,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5 条、第 13.3.6 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股票交易撤销其他
特别处理的条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
他特别处理。
   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11 年 4 月 1 日恢复交易。
股票简称将由“ST 深泰”变更为“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交易日涨
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