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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1-10-20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1-26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于2011

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群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表决,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依照该决议,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

需要,决定聘任刘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

时,免去孙德志先生兼任的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特此决议


    附件:刘敏先生个人简历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刘敏先生个人简历


    刘敏,男,1985年8月出生,安徽省桐城市人,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2008

年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就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9月~2011年6月,在中

央财经大学就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3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获其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1-1A-012);同年7月,参加了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获其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培训证书》(证书编号:2011-1B-267)。

特别说明:


 1、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本人未持有任职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3、 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本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   敏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