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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3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3-1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 年度
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情况及形成决
议如下: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有股东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
    二、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晏群董事长
    3、会议时间:2013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
    4、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23 区大宝路风采轩会所二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 124,352,42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34.74%。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 4 名董事、全体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
秋娇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四)审议《公司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五)审议《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为
4,014,789.53 元,加上年初的合并未分配利润-981,055,225.09 元,公司2012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合并利润为-977,040,435.56元;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11,194,337.68 元,加上年初的未分配利润-793,111,729.24元,母公司2012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04,306,066.92元。鉴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以母公司
为主体,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
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33万元,两项合计人
民币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七)审议《公司关于改选新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伟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选举张伟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其简历附后。
    五、其他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吴军先生、刘崇先生、叶翔先生所作的2012年度独立
董事工作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
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2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投
票表决表、统计表、股东登记表;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张伟圻先生简历


    张伟圻先生,1971 年生,经济学硕士,工程师、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
任深圳市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企改办副主任、组织人事部部长;深圳市资
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现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