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泰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1-23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0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晏群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
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
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事务所”)为2013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因原中瑞岳华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
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目前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合并后,原中岳瑞华事务所的所有审计、验
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已转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办。
为了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仍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33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2014年1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许智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许智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相关事宜详见2014年1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许智先生简历
许智,男,1988 年 12 月出生,籍贯内蒙古,2005 年 9 月~2009 年 6 月,
在云南财经大学就读,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9 年 9 月~2010 年 6 月,在法国
蒙彼利埃高等商学院就读,获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2010 年 11 月~2012 年 8
月,在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助理;2012
年 9 月~2013 年 8 月,在香港城市大学就读,获市场营销学硕士学位。与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596453
传真:0755-27596456
电子邮件:xuzhic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