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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1-23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0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梁辑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

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

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事务所”)为2013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因原中瑞岳华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

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目前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合并后,原中瑞岳华事务所的所有审计、验

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已转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办。

    为了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监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仍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33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8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