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1-23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0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就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现将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进行,表决方式
为现场表决。
    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3区大宝路风采轩会所二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二、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集团公
司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事务所”)为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接到中瑞岳华事务所的书面函件,称其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合并后,原中瑞岳
华事务所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继续承办。
    为了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仍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33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8万元。
    现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2 月 14 日,在股权登记日交易
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凭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
权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复印、裁剪或完全遵照本通知附件格式及内容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登记(但须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23 区大宝路风采轩会所三楼深圳市深信泰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101
    (三)登记时间: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8:30—17:30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27596453   传真:0755--27596456
    3、联系人:孙德志、许智
    4、Email:coolsunsun@163.com; xuzhicd@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深
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1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或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
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4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