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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独立董事吴军2013年度述职报告2014-03-1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军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我是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吴军。2013年,我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
权利,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从未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未利用董
事地位谋取私利。所任职务与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未直接或者
间接与公司业务发生关联关系。
    现就本人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陈述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情况
    2013年度,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全部5次会议,召集并参加了绩效与薪酬委员
会会议2次,作为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本人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在会议
上,我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一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按
照公司制度要求进行了述职。


    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制度修订、提名委员会会议与审计工作的有关
  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负责召开了2
次绩效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其中,七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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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考核办法》;七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附表
部分内容的议案》。
    本人还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七届董事会候选董事人选、公司
总经理助理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选作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3年度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沟通;还按照有关规定跟踪和了
解2013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联络,并就公司
经营和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还就饲料公司新
厂运行状况、汇德祥公司销售情况等进行调研。公司管理层方面能够积极吸纳我
的意见和建议,并从各方面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必
要条件。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
深圳饲料厂拆迁补偿事项的账务处理等情况。凡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到事先
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详尽了解有关情况,在董事会上坦诚地发表意见、行
使职权,能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 2013年度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13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1、3月18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本人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投
资、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等事宜出具了
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2、8月6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本人就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的事宜出具了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3、8月6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事宜出具了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我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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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能够自觉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今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
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充分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
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尽一份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独立董事:吴军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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