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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2014-11-29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54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42),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可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
作。现将近期一笔总金额为1200万元的委托理财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航信托天惠
48 号信贷及车贷(24 月期)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优先级)》,约
定使用人民币 12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航信
托天惠 48 号信贷及车贷(24 月期)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航信托天惠 48 号信贷及车贷(24 月期)结构化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4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8日,共24个月。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募集资金用于发放个人贷款及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资金发放个人贷款的需满足以下条件:贷款年利率在 12%以上
(含 12%)。用于发放个人信用贷款、车贷及投资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的资
金金额以扣除应付未付的信托计划推介费用、保管费、律师费等后剩余信托资金
金额为限。
    5、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10%(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等),满6个月、
18个月及24个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分3次分配;到期一次性收回本金。属于非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6、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
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2)市场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市场环境和投资对象的经
营水平可能将对本信托计划的运作产生影响,从而对委托人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
响。
    (3)债权实现风险:若借款人无法实现正常到期还本付息,从而影响信托
计划正常兑付,甚至使信托本金遭受损失。
    (4)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信
托计划的管理,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
    (5)信用风险:信托财产用于向自然人直接提供信用贷款及车贷,信托财
产收益的实现完全依赖于自然人的信用以及管理服务商的管理能力。
       车贷中车辆的毁损与灭失风险: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车辆存在因碰撞、倾覆、
火灾、爆炸、坠落、物体撞击等情形而毁损、灭失或价值降低的可能,从而影响
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利益的实现。
       (6)其他风险 :主要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出现,可能严重
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或由于通讯故障、银行系统故障等因素影响信托合同
的正常履行,从而导致信托收益降低或本金损失。
    7、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幼林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 24-25 层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 24-25 层
    联系方式:0791-86667992
    传真:0791-86772268
    8、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
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
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
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公司共购买二十二款理财产品,该二十二款产品的总金额为
4.3015 亿元,其中十三款产品已到期,总金额为 2.3323 亿元,截止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包含本次)余额为 20,895 万元,累计取得收
益为 906.59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30、
34、35、36,41,2014-04、11、17、25、29、35、36、45、46、53)。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可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 3 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详情见
2014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