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2014-12-3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56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42),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可用自有闲臵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
现将近期两笔总金额为6000万元的委托理财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一) 签署《中信达道 3 号 嘉润资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
    同》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
签订《中信达道 3 号嘉润资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约定使用
人民币 4000 万元自有闲臵资金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中信达道 3 号
嘉润资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中信达道 3 号嘉润资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4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0日,共24个月。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向新疆嘉润资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向新疆嘉
润资源公司的股东新疆嘉利诺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放贷款。资金投向高精
度铝合金煤电一体化产业。
    5、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 10%,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到期分配收益
及返还本金。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6、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存在借款人(包括共同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
义务和/或抵押人和/或质押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信用风险,该等风险的
产生将对信托受益权的到期兑付产生重大影响。
    (2)借款人建设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于借款人高精度铝合金煤电一体化生产线的建设,信
托资金投入后,剩余建设资金将由借款人的母公司和/或其他企业和/或通过金融
机构融资等方式获得。因为后续再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存在借款人建设资金不足
的风险。该等风险的产生将对信托受益权的到期兑付产生重大影响。
    (3)政策风险
    借款人建设运营的高精度铝合金煤电一体化项目所在行业产业链的部分环
节涉及“两高一剩”行业,国家关于该等产业制定了明确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控制增量、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存量、相关产能区域转移、差异化信贷政策
等。虽然借款人所在的新疆地区相较于国内其他区域而言更适合承接上述产业,
但考虑到目前新疆地区新建项目较多,不排除国家和/或新疆地区进一步出台关
于控制煤电铝项目的新增及存量规模的政策。上述政策的调整,会对借款人的经
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对信托受益权的到期兑付产生重大影响。
    (4)市场风险
    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及担保人的主营业务的上下游涉及多个行业,包括但不
限于煤电行业、铝行业、有色金属贸易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其中煤电行业、铝
行业及其他有色金属行业目前整体处于行业低谷,行业整体平均利润率低,有色
金属贸易行业的经营状况与有色金属行业的整体情况存在较强的关联性;房地产
行业不断受到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及国家宏观调整政策的影响,供需关系在
国内某些城市存在不平衡的情况,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风险相对聚集,国内整
体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行业走势亦存在多种可能性。上述市场
风险的存在将会影响到借款人和/或共同债务人的还款现金流来源以及提供抵/
质押的担保人所提供的抵/质押物的处臵现金流来源等,进而对信托受益权的到
期兑付产生重大影响。
    (5)操作风险
    在本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管理运作过程中,受托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和技
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收集以及对投资的判断,由此可能影响信托受益权的到期
分配时间及金额。
    (6)保管人风险
    可能存在因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信托财产遭受
损失的风险。
    (7)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除上述提及的主要风险以外,战争、动乱、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对
信托受益权的到期分配时间产生较大影响。
    7、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3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13 层
    联系方式:010-84861183
    传真:010-84861355
    8、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签署《长安信托硚口国资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信托”)
签订《长安信托硚口国资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
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臵资金购买长安信托硚口国资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长安信托硚口国资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4年12月29日至2016年05月30日,共18个月。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受让硚口国资持有的对武汉市
硚口区政府37200万元应收债权,硚口国资将转让价款用于硚口区化工企业搬迁
改造项目(1135项目)建设。
    5、投资收益:预期收益率10%,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到期分配收益及返还
本金。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6、投资风险
    (1)法律政策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以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如因政策出现调整,
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
    (2)信用风险
    如融资方因各种原因未按约定履行支付应收债权回购价款的义务,将对信托
利益的实现产生较大影响。
    (3)流动性风险
    信托期限内,如融资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应收债权回购价款的义务,受托人
行使权利、处臵抵质押物等需要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管理风险
    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受托人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等因素将
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受托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也可能对信托
利益的实现产生影响。
    (5)无实物资产抵押风险
    本信托计划无任何实物资产抵押,如果信托期限内融资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回
购款,受托人无法通过处臵抵质押物的方式获取信托收益。
    (6)经营风险
    可能存在由于标的债权回购方经营管理不善、风险控制能力下降或市场变化
等原因而无法按时支付回购价款,导致信托受益人不能以现金方式获得信托财产
的风险。
    (7)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未能履行义
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
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
    7、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5、23、24、
35、36层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 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5、23、24、
35、36层
    联系方式:029-87990899
    传真:029-87990856
    8、关联关系
    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
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
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
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臵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公司共购买二十四款理财产品,该二十四款产品的总金额为
4.4318 亿元,其中十四款产品已到期,总金额为 2.9323 亿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包含本次)余额为 20,995 万元,累计取得收益
为 1343.56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30、34、
35、36,41,2014-04、11、17、25、29、35、36、45、46、53、54、55)。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闲臵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可用
自有闲臵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 3 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详情见
2014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