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泰丰: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2015-03-30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实际
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解决方案及完善计划。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通过 2013 年的内控规范建设,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
2014 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公司内控制度设计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积极固化内控建设成果,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及运
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
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报告期内,
公司经过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修订、完善,形成了更为健全、完备
的制度体系,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内控规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4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
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
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或
异常情况。
梁缉永
王祖荣 费泳洁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