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泰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公告2015-06-09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26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并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
拟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24 日 2015-02 号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
经与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详细论证,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
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
在 2015 年 7 月 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恢复
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
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
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
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本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
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