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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15-08-0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泰丰”或“公
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神州数码
(中国)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广州神州数
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根据《重组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深信泰丰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2014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向深圳市智点
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
价 5,098 万元,交易完成后,深信泰丰不再持有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股
权。

    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兴办种、养殖业(不含限制项目),
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
进准字第[2001]2315 号办理。

    除以上资产交易外,深信泰丰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深信泰丰发生的资产
交易行为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