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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2015-08-12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45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42),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可用自有闲臵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
现将近期两笔总金额为4800万元的委托理财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一) 签署《中信证券信泽财富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6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签订《中信证券信泽财富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使
用人民币 2800 万元自有闲臵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信泽财富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信泽财富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2800 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2月5日,共6个月。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含
逆回购)、债券、可转债一级市场申购、债券型基金(含开放式债基、LOF 债基、
普通封闭式债基、分级债基的优先端进取端等)、分级偏股型基金的优先端、货
币型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中
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利率远期、利率互
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
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5、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 6.2%,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收益。
    6、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
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购买
力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2)管理风险
    管理人的知识、经验、技能、判断、决策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
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变更投资主办人、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
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
风险。
   (3)流动性风险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转变为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
不利影响的风险。
    (4)信用风险
    发行人存在不能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
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5)委托人参与、退出集合计划风险
    本集合计划封闭期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6)电子合同风险
    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签名合同方式签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
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从而导致电子合同无法及时
签订,从而影响委托人的投资收益。电子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凭密码进行交易,
如委托人设臵密码过于简单或不慎泄露,可能导致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操作
委托人账户,给委托人造成潜在损失。
    (7)管理人、托管人风险
    担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因停业整顿、解
散、撤销、破产,或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
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8)其他风险
    技术风险: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日常交易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操作风险: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操作
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
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7、交易对手方介绍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
       8、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信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签署《长江财富-政信联融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于2015年8月6日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财富”)
签订《长江财富-政信联融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使用人
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臵资金购买长江财富-政信联融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理财产
品。
       1、产品名称:长江财富-政信联融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5年8月6日至2017年8月5日,共24个月。
    4、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本计划将募集的全部资金用于委托委贷银行向借款
人发放委托贷款,投资资金闲臵时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
产品、国债、中短债基金、评级AA级以上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
融产品。
       5、投资收益:预期收益率13.5%,发放贷款后满12个月先按8%付息一次,到
期后返还本金和剩余利息。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6、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
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可能对融资人所从
事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产生影响。基础设施行业属于资本密
集型行业,项目投资规模大,对于信贷等融资工具需求较大。紧缩的货币政策可
能使得融资人通过俏贷等工具融资难度增加,从而可能使其从事的项目建设受到
不利影响,进而对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紧缩的财政政策可能导致
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下降,从而可能对融资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2)购买力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
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实际收益下降。
    (3)流动性风险
    本计划投资标的资产的流动性可能不佳.由此可能影响到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投资收益的实现,且本计划不进行分散投资,无法分散非系统性风险。资产委托
人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不能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存在计划延期,委
托人资金不能及时退出的风险。
    (4)管理风险
    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资产管理人因所获取的信息
不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或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过程中的工作
失误,以及资产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影响其对相关信息
和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益水平,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
到影响。在资产管理计划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
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融资人的违约风险。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若融资人违
反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发生未按时足额履行资金支付义务等违约情形,将影响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安全及收益。
    (6)延期风险
    本资产管理计划期限届满时,若因融资人的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等任何原因,
导致触资人未能按时偿还应付未付款项的,且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主债权的实现或
者担保权利的变现要一定时间,在此情况下本资产管理计划期限将自动延期,从
而给资产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及时足额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7)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未能履行义
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委托财产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
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
    7、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莉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11楼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11楼
    联系方式:021-61126607
    8、关联关系
    公司与长江财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
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
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
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臵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公司共购买二十六款理财产品,该二十六款产品的总金额为5.0318
亿元,其中十八款产品已到期,总金额为3.7457亿元,截止2015年8月11日公司
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包含本次)余额为17,661万元,累计取得收益为23,28.91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0、34、35、36,
41,2014-04、11、17、25、29、35、36、45、46、53、54、55、56)。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闲臵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可用
自有闲臵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 3 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详情见
2014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