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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5-08-28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5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确定该事项
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确认前述非公
开发行股份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披露了《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关于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
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并
履行了披露程序。

    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
18 号《关于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
“《重组问询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组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深圳市深信泰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说明,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根据《重组问询函》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根据本次《重组问询函》相关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1
组报告书名称修改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反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深圳市深信泰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所<关于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起复牌。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00861.HK)股东特别大会已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
审议通过其标的资产的出售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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