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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泰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1-04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8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信泰丰;证券代码:000034)自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股权收购事项。经聘请的中介机构论证及
本公司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徐艳霞,标的资产为北京维盛网域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
权。公司拟向交易对手方支付现金及股票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78,306,96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88%。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名称           持股总数     质押股数       警戒线(元/股)    平仓线(元/股)
                                7,078,000          10.45             9.14
中国希格玛
               78,306,968      36,440,000          14.53             14.53
 有限公司
                               33,690,000          14.53             14.53
    合计       78,306,968      77,208,000
    截止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27.95 元,远高于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警戒线和平仓线。因此,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股权质
押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 2016
年 1 月 3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
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恢复交
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预计在自停牌首日起累计
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上市
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预计不能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者报告书且公司拟继续推进相关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将在 3 个月期满前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包括所筹划相关事项的
内容、目前的进展、承诺复牌时间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如上市公司继续停
牌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如上市公司继续停牌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承诺连续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
项的,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
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六、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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