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6-6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 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 至2016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首长 接见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为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30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1人,代表 股份328,730,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327,297,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170%。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432,57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 31,042,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97%。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754,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4%;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0%;弃权2,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338%;反对586,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05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和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6 号资产管理计划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14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3%;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8,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8,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8,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8,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方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 关于标的股权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有会议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标的股权对价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付款及相关事项的安排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 关于标的股权的交割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 关于过渡期间损益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生效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 关于违约责任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 关于决议有效期的子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 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 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股价波动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23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4%; 反对586,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8%;反对 586,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王晓岩先生和中国希 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马天宁、张真真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