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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5-18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6-07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
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首长接见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闫国荣先生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
297,834,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3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97,687,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31%。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2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4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志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7,812,871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2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00股,占出席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5.3342%。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选举侯松容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7,812,871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2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00股,占出席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5.3342%。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及担保条款变更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7,81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177%;反对16,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
办理质押贷款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81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177%;反对16,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81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177%;反对16,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龚牧龙、任利光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