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0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由于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
查工作量较大,谈判时间较长,相关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交
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和谈判。为确保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保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
牌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侯松容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