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的独立意见2017-07-1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交易各方充分协商之后作
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不会对
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侯松容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