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7-14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5:00 至2017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1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 股份298,343,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1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298,066,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10%。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2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神州数码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520,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 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神州数码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520,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 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520,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 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8,298,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 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8,272,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 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6,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796%;反对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8,272,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 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6,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796%;反对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任利光、龚牧龙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