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2017-12-2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关于本次
交易的重组方案、定价公允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我们已在前次董事会召开前出具了
事前认可意见,因交易各方协商对交易协议进行了补充,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
有关资料并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李朱、李冬梅、共青城启德同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共青城启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机、吕俊、共青城纳合
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至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嘉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德正嘉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澜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湾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佛山市金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补充协议一>》,前述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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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侯松容 张宏江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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