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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1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是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各组成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补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朱锦梅                        张志强




               侯松容                        张宏江




                                                 二零一八年三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