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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2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
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
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二、《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拟审议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
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综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朱锦梅                     张志强




               侯松容                     张宏江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