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2018-05-25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Zip Code:100027 电话/Tel:86-010-50867666 传真/Fax:86-010-65527227
                                电子邮箱/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康达股重字[2017]第 0037-3 号




                                         二零一八年五月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广州 GUANGZHOU 深圳 SHENZHEN 海口 HAIKOU 西安 XI’AN 杭州 HANGZHOU
          南京 NANJING 沈阳 SHENYANG 天津 TIANJING 菏泽 HEZE 成都 CHENGDU 苏州 SUZHOU
致: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
码”)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重组
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适用意见 1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神州数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经神州数码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调
整,本所对神州数码调整重组方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方案调整”)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康
达股重字[2017]第 0037-3 号,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赖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发
表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相关简称与《法律意见书》释义中的简称具有相同涵
义。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仅供发行人为本次交易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在对相关事实和文件资料进行了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发表
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内容

               根据神州数码与李朱、林机、吕俊、同仁投资、启仁投资、吕俊、至善投资、
           嘉逸投资、德正嘉成、澜亭投资、吾湾投资、金俊投资、乾亨投资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神州数码与李朱、同仁
           投资、启仁投资、吕俊、至善投资、嘉逸投资、德正嘉成、澜亭投资、吾湾投资、
           金俊投资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预测
           补偿协议》、神州数码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
           整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的标的资
           产股权将不包括纳合诚投资持有的启行教育的 20.55%股权。

              (一)交易对方及购买启行教育股权比例的调整

              调整前: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朱、李冬梅、同仁
           投资、启仁投资、林机、吕俊、纳合诚投资、至善投资、嘉逸投资、德正嘉成、
           澜亭投资、吾湾投资、金俊投资、乾亨投资持有的启行教育 10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

              调整后: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朱、李冬梅、同仁
           投资、启仁投资、林机、吕俊、至善投资、嘉逸投资、德正嘉成、澜亭投资、吾
           湾投资、金俊投资、乾亨投资持有的启行教育 79.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价格及发股数量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465,000.00 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支付,交易对方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及交易价格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拟出让标的资   获取对价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产股权比例     (万元)      支付金额       占对价比例   支付金额       占对价比        股份数
                 (%)                      (万元)         (%)      (万元)       例(%)         (股)
  李朱               13.74     62,301.59               -            -    62,301.59        13.40        34,119,163
  李冬梅               3.44    15,718.00     15,718.00           3.38              -          -                 -
同仁投资               0.77    13,000.00               -            -    13,000.00         2.80         7,119,386
启仁投资               1.64     9,000.00               -            -     9,000.00         1.94         4,928,805
  林机                 8.74    40,000.00     40,000.00           8.60              -          -                 -
  吕俊                 0.87     3,963.71               -            -     3,963.71         0.85         2,170,707
纳合诚投资           20.55     93,147.18     15,000.00           3.23    78,147.18        16.81        42,796,924
至善投资              13.11    59,455.65               -            -    59,455.65        12.79        32,560,596
嘉逸投资             10.93     49,546.38               -            -    49,546.38        10.66        27,133,830
德正嘉成             10.49     47,564.52      4,756.45           1.02    42,808.07         9.21        23,443,628
澜亭投资               6.56    29,727.83      8,500.00           1.83    21,227.83         4.57        11,625,316
吾湾投资               4.37    19,818.55               -            -    19,818.55         4.26        10,853,530
金俊投资               3.70    16,756.59      3,351.32           0.72    13,405.27         2.88         7,341,330
乾亨投资               1.09     5,000.00      5,000.00           1.08              -          -                 -
  合计              100.00    465,000.00     92,325.77          19.86   372,674.22        80.14       204,093,215

                调整后:

                由于纳合诚投资不再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变更为购买启行教育
             79.45%股权,交易价格相应变更为 369,459.66 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方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及交易价格情况如下:

              拟出让标的资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获取对价
交易对方        产股权比例                  支付金额       占对价比例   支付金额       占对价比        股份数
                              (万元)
                  (%)                     (万元)         (%)      (万元)       例(%)         (股)
  李朱               13.74      61,785.93              -            -     61,785.93        16.72       33,836,761
 李冬梅               3.44      15,718.00     15,718.00          4.25              -              -             -
同仁投资              0.77      13,000.00              -            -     13,000.00         3.52        7,119,386
启仁投资              1.64       9,000.00              -            -      9,000.00         2.44        4,928,806
  林机                8.74      40,000.00     40,000.00         10.83              -              -             -
  吕俊                0.87       3,930.90              -            -      3,930.90         1.06        2,152,740
至善投资             13.11      58,963.54              -            -     58,963.54        15.96       32,291,094
嘉逸投资             10.93      49,136.28              -            -     49,136.28        13.30       26,909,245
德正嘉成             10.49      47,170.83      4,717.08          1.28     42,453.75        11.49       23,249,587
澜亭投资              6.56      29,481.77      8,500.00          2.30     20,981.77         5.68       11,490,565
吾湾投资              4.37      19,654.51              -            -     19,654.51         5.32       10,763,696
金俊投资              3.70      16,617.89      3,323.58          0.90     13,294.31         3.60        7,280,566
乾亨投资              1.09       5,000.00      5,000.00          1.35              -              -             -
  合计               79.45     369,459.66     77,258.66         20.91    292,200.99        79.09      160,022,446

                (三)定价基准日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神州数码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7 年 12 月 13 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神州数码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8 年 5 月 25 日。

   (四)业绩补偿与超额业绩奖励的调整

    调整前:

   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启行教育承诺
净利润合计数-业绩承诺期间启行教育实现净利润合计数)×2.5。业绩补偿金额
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则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前提下,若启行教
育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净利润合计数高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实现净利润合
计数超出承诺净利润合计数部分的 35.00%将作为业绩奖励(但在任何情况下,
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 465,000.00 万元的 20.00%,即 93,000.00
万元)由上市公司向启行教育支付,用于奖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在启行
教育留任的管理层人员。

   调整后:

   由于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启行教育股权的比例发生变更,因
此,相应调整后的业绩补偿金额及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计算如下:

   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启行教育承诺
净利润合计数-业绩承诺期间启行教育实现净利润合计数)×79.45%×2.5。业绩
补偿金额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则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前提下,若启行教
育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合计数高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实现净利润合
计数超出承诺净利润合计数部分的 35%的 79.45%将作为业绩奖励(但在任何情
况下,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 369,459.66 万元的 20.00%,即
73,891.93 万元)由上市公司向启行教育支付,用于奖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仍在启行教育留任的管理层人员。

   (五)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

   调整前: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96,60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本次交易的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用途                                 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92,325.77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4,274.23
                         合计                                        96,600.00

   调整后: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82,258.66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本次交易的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用途                                 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77,258.66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5,000.00
                         合计                                        82,258.66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并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
答修订汇编》、《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
重大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
订汇编》、《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
重大调整,并且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上市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由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之签署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张琪炜




                                                  侯茗旭




                                                   马钰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