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
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对其联营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
于加快该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该公司的发展,且在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
其他股东也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因此,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
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购买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
合子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在子公司间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调整子公司间担保额度,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合
理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调整子公司间担保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张宏江                  张连起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