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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预先审阅了公司拟提
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如下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辛昕女士兼任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次财务
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保障北京神州数码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置业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其他股东按
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参
与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此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购买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对方郭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
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
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张宏江                  张连起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