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15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 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 12月2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 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许军利先生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2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 股份289,713,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289,510,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29%。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0%。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2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间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6.01 回购的用途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5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07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 事宜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713,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波、万芸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