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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
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公司预测
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运营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陈振坤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陈振坤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张宏江                      张连起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