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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
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志强




                 张宏江                    张连起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