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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数码: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11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9-12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以传签的方
式进行表决,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
限公司 25%股权、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5%

股权、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50%股权。为缓
解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后续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需求,神州数码(中
国)有限公司、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协商,
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
例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1.50 亿元额度的股东借款,

年利率 4.35%。此额度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可循环使用,
且任一时点借款余额不超过 1.50 亿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北京神州数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辛昕依法回避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
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7 票,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昕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董

事会秘书候选人刘昕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刘昕先生简历


    刘昕,男,37 岁,2007 年毕业于外交学院,获硕士学位。自 2007 年以来,
历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主管、高级主管,万达商业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总监。2017 年 4 月加入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任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投资者关系高级总监。
    刘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

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